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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动服务,有力保障,青岛海事局认真做好奥帆赛媒体用船登记工作
2008年07月24日
        7月22日,青岛海事局为青岛松本造船有限公司建造,光租给北京奥林匹克转播公司,由青岛奥帆委管理使用的媒体船发放了船舶国籍证书,赋予其在奥帆赛期间承担媒体转播服务工作的合法身份。至此08年奥帆赛媒体船的登记工作基本结束。
        为了做好08奥帆赛媒体船的船舶登记工作,前期青岛海事局在了解到奥帆赛媒体船有关情况后即开始时刻关注工作进展情况,与松本造船有限公司和奥帆委多次积极沟通,帮助解决其在船舶登记中的疑难问题。由于青岛松本造船有限公司为外资企业,办理船舶登记手续存在法律上的障碍,青岛海事局就此向上级及时进行了汇报,最终部海事局作出了《关于青岛奥帆赛媒体船登记有关问题的批复》,消除了船舶登记上的法律障碍。
        青岛海事局在正式接收相关单位的船舶登记申请后,认真落实奥帆海事保障工作方案规定,深入实践“三个服务”要求,按照部海事局《关于青岛奥帆赛媒体船登记有关问题的批复》严格审查船舶登记申请材料,并为其及时优先办理船舶登记,开辟受理、审查、审批、发证的“绿色通道”。考虑到此批船舶是为奥帆赛用船,时间紧,任务重,本着为奥运服务、为相对人考虑的宗旨,监管一处负责船舶登记的人员同政务中心受理人员一起,帮助相对人把缺少的材料复印完整并把每项登记申请的材料整理出来,第一时间审查审批和制证,仅2个工作日就办结了工作,有效的服务和保障了奥帆赛媒体工作,展现了海事主动服务奥运,保障奥运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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